【車輛系】四車輛三年級108-1「校外實習」課程申請案

Dear 四車三同學:

  如您尚未修讀「校外實習(必修3學份)」課程,欲提出修讀108-1「校外實習」課程申請,請於4/26(五)前,備妥相關資料,繳系辦彙整後,提送本系「校外實習輔導委員會」審議,謝謝。

**若是要申請暑期實習、108-1全學期實習及108學年全學年實習者,皆請於此申請期間內申請完成。**

本系實習機構認定原則如下:

1.統一分發:本系教師赴國內外公民營機構進行評估,依雙方協商提供之名額,以公平、公正、公開為原則,統一進行媒合作業,並依媒合結果,與實習機構簽訂合約書。(以系網公告或系辦通知為主)

2.自行申請:請於每年4月底前,提出實習機構審核作業。

3.教師產學研究計畫案:學生參與指導教師及合作廠商簽訂之學校產學合作計畫案,於每年4月底前依規定提出申請審核作業。

4.校內場地實習:學生因執行本系訂定之工作計畫且得以藉此學習相當程度之專門技術者,得以本系車輛實習工廠或相關實驗室為實習場所。依本款辦理之實習機構認定,於每年4月底前依規定提出申請審核作業。

 車輛系校外實習_學生自行申請實習機構審核表(4月底提出).doc 60KByte 下載附件
 車輛系校外實習_產學研究計畫案申請表(4月底提出).doc 40KByte 下載附件
 車輛系校外實習_校內場地實習申請表(4月底提出).doc 40KByte 下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