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05.24(一) 、110.05.31(一)基本學科能力測驗座位表及注意事項

110.05.24、31(一) 基本學科能力測驗 注意事項

考試期間手機一律不可隨身攜帶,若經監考人員發現,視為違反考試規則,該科不予計分。

測驗時間:大四110年 05月 24日 (一)

                  大三110年 05月 24日、31日(一)

二、測驗地點:CE208、CE210

三、考試科目:共3科,如下:

大四:

110年 05月 24日(一)

(科目一) 靜力學、動力學、材料力學:15:30PM -16:40PM。

(科目二) 熱力學、流體力學、工程數學:16:50PM-18:00PM。

(科目三) 電子學、電路學、自動控制:18:10PM-19:20PM。

1.每科目測驗時間70分鐘(考試開始:20分鐘後不得再進場,40分鐘後始可繳卷)

2.請關閉所有電子用品(如手機、手錶等),並將隨身物品放置於教室前後處。

3.考試途中,不得擅自離開試場!

大三:

110年 05月 24日 (一)

(科目一) 靜力學、動力學、材料力學:15:30PM -17:30PM。

(科目二) 熱力學、流體力學、工程數學:17:40PM-19:40PM。

110年05月31日(一)

(科目三) 電子學、電路學、自動控制:15:30PM-17:30PM。

1.每科目測驗時間120分鐘(考試開始:20分鐘後不得再進場,90分鐘後始可繳卷)

2.請關閉所有電子用品(如手機、手錶等),並將隨身物品放置於教室前後處。

3.考試途中,不得擅自離開試場!

※考試期間手機一律不可隨身攜帶,若經監考人員發現,視為違反考試規則,該科不予計分。

※考試期間手機一律不可隨身攜帶,若經監考人員發現,視為違反考試規則,該科不予計分。

※考試期間手機一律不可隨身攜帶,若經監考人員發現,視為違反考試規則,該科不予計分。

★請各位同學加油!

110.05.24、31基本能力測驗座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