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學年度學生申請轉系通知

本校111學年度轉系申請,有意申請之學生請於111年4月25日至4月29日提出。

一、依據本校「學生轉系辦法」辦理。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請轉系:

(一)休學生尚在休學期間者。

(二)各多元入學招生中規定不得轉系者。

(三)參加轉學招生考試錄取本校轉學生,除相關法令另有規定外,入學後不得辦理轉系。

(四)參加產學四技學士專班甄試錄取本校產專班學生,除相關法令另有規定外,入學後不得辦理轉系。

(五)推薦甄試入學99學年(含)前入學者。

三、欲申請轉系者,應於規定期限內填具轉系申請表,並送請轉出及擬轉入系系主任簽註意見後,送教務處註冊組彙整,並召開轉系審核委員會,有關本校轉系相關訊息請連至 111學年度轉系公告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