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5.5.25、26基本學科能力測驗座位表

※考試期間手機一律不可隨身攜帶,若經監考人員發現,視為違反考試規則,該科不予計分。

一、測驗時間及考試科目:共3科,如下:
115年5月25日(一)

(科目一) 靜力學、動力學、材料力學:15:30PM~17:30PM。
(科目二) 熱力學、流體力學、工程數學:17:40PM~19:40PM。
115年5月26日(二)
(科目三) 電子學、電路學、自動控制:17:40PM~19:40PM。

二、測驗地點:CE210、CE303

若於考試期間,違反下列規定,經監考人員發現,該科不予計分。
1.每科目測驗時間120分鐘(考試開始:20分鐘後不得再進場,90分鐘後始可繳卷)
2.請關閉所有電子用品(如手機、手錶等),並將隨身物品放置於教室前後處。
3.考試途中,不得擅自離開試場!
4.考試期間手機一律不可隨身攜帶。
請各位同學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