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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12.01(二)前繳交導生活動餐費資料(餐費收據或發票、簽到表)至系辦,並請上傳活動成果表

115-1學期導生活動餐費已核撥,請儘早安排班聚活動,並請於115.12.01(二)前檢附:收據/發票、簽到表至系辦辦理核銷作業;活動成果表務必上網填報,網址:https://forms.gle/HHYgY8oxccox9At46。

相關表格,請參考附件。
PS. 1.
收據/發票:請打統編:91004103,或抬頭:國立屏東科技大學。
      2.
單張「收據」若超過2,000元,請開立統一發票,否則請說明不開立統一發票之理由。
      3.
發票、收據要蓋有統一編號之工商行號章;收據沒工商行號之統一編號,請補足印花稅(1,000元/4元印花)。

附件:導生活動簽到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