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11.29(五)前繳交導生活動餐費資料(單據、簽到表及活動成果表)

108-1學期導生活動餐費請於 11/29(五) 前檢附:收據/發票、簽到表、活動成果表(電子檔傳送至vehicle@mail.npust.edu.tw)至系辦辦理核銷作業。

相關表格,請參考附件。

PS. 1.收據/發票:請打統編:91004103,或抬頭:國立屏東科技大學。

      2.單張「收據」若超過2,000元,請開立統一發票,否則請說明不開立統一發票之理由。

      3.發票、收據要蓋有統一編號之工商行號章;收據沒工商行號之統一編號,請補足印花稅(1,000元/4元印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