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學年度碩士班新生案全衛生教育訓練通知

本系105學年度碩士班新生,請務必於105年9月6日(二)及7日(三)08:00~17:00至綜合大樓演藝廳參加衛生教育訓練。
一、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第46條規定無辜不接受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者,處以新台幣參千元以下罰鍰,重要講習請務必參加,以免受罰。
二、如因故無法參加者,請與聯絡人楊國輝先生(分機5108)聯繫。
三、詳情請閱附件

105.08.22環安衛_衛生教育訓練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