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110學年度大學部學生修讀學、碩士一貫學程」第二階段申請作業,為配合碩士甄試報到及下學期修習碩士班課程等事宜,訂於110年11月15日至111年1月31日(第1學期結束)前受理申請,請110學年度應屆畢業生或錄取111學年度碩士班甄試完成報到的學生,上網詳閲並下載申請表,於規定期限內提出申請。
一、依本校「大學部學生修讀學、碩士一貫學程辦法」辦理。
二、依本校「學則」第6條第2項規定「碩士生符合入學資格條件者,得依招生簡章內規定,申請提前一學期註冊入學,但其修業規定仍比照原招生學年度之入學新生。」,因此,申請提前於110-2學期入學並完成程序者,不須再申請為預研生。
三、碩士班預備研究生甄選等規定業已公告於教務處網站,其網址110學年度預研生第二階段申請作業,請學生於規定時程內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