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06-2學期起,博碩士學位論文公開規則(含紙本及電子)新修正規定

自106學年度第2學期起,博碩士學位論文公開規則(含紙本及電子)相關規定如說明,請碩士生依新修正規定辦理。

說明:

一、依國家圖書館107年1月17日國圖發字第10702000120號函辦理。

二、學位論文本如有延後公開之需求以一次為限,且須訂定合理期限;並自申請日期起算至多5年,若超過5年或未填寫延後公開日期,逕以函定5年辦理。

三、研究生如因申請延後公開時,於提交紙本學位論文時,於夾附之「國家圖書館博碩士學位紙本論文【延後公開】申請書」須經由研究生、指導教授、系(所)主任親筆簽名,並加蓋系(所)及圖書館章戳。

四、檢附「國家圖書館學位論文公開閱覽及延後公開處理原則」、「國家圖書館博碩士學位紙本論文【延後公開】申請書」。

 

國家圖書館博碩士學位紙本論文【延後公開】申請書

國家圖書館學位論文公開閱覽及延後公開處理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