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12.07(一) 基本學科能力測驗 注意事項
考試期間手機一律不可隨身攜帶,若經監考人員發現,視為違反考試規則,該科不予計分。
一、測驗時間:109年 12月 07日(星期一)
二、測驗地點:CE208、CE209、CE210
三、考試科目:共3科,如下:
(科目一) 靜力學、動力學、材料力學:15:30PM -16:40PM。
(科目二) 熱力學、流體力學、工程數學:16:50PM-18:00PM。
(科目三) 電子學、電路學、自動控制:18:10PM-19:20PM。
四、考試方式:
大四生依原方式辦理,考試方式不異動。
大三生改採新制,方式如下:
三年級採筆試-開書考方式;大三筆試沒過,大四即進行口試。
P.S:
1.每科目測驗時間70分鐘(考試開始:20分鐘後不得再進場,40分鐘後始可繳卷)
2.請關閉所有電子用品(如手機、手錶等),並將隨身物品放置於教室前後處。
3.考試途中,不得擅自離開試場!
※考試期間手機一律不可隨身攜帶,若經監考人員發現,視為違反考試規則,該科不予計分。
※考試期間手機一律不可隨身攜帶,若經監考人員發現,視為違反考試規則,該科不予計分。
※考試期間手機一律不可隨身攜帶,若經監考人員發現,視為違反考試規則,該科不予計分。
★請各位同學加油!
※109-1實務專題發表申請日期至109年11月27日(五)截止,請欲發表之同學於期限內繳交指導教授同意書至系辦”實務專題同意書投入箱“內。
發表日期: 109年12月18日(五)
指導教授同意書於附件,請自行下載。(一張同意書可裁成上下2份使用,請珍惜資源妥善運用。)
詳細發表規定擇期公告於系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