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1學期導生活動餐費已核撥,各班級請與108-2學期未使用之餐費合併使用(108-2僅四技及碩士畢業班使用,其餘皆未申請)
本學期辦理餐聚活動時,仍請做好基本防疫措施,降低個人風險。
請於109.11.30(一)前檢附:收據/發票、簽到表、活動成果表(電子檔傳送至vehicle@mail.npust.edu.tw)至系辦辦理核銷作業。
相關表格,請參考附件。
PS. 1.收據/發票:請打統編:91004103,或抬頭:國立屏東科技大學。
2.單張「收據」若超過2,000元,請開立統一發票,否則請說明不開立統一發票之理由。
3.發票、收據要蓋有統一編號之工商行號章;收據沒工商行號之統一編號,請補足印花稅(1,000元/4元印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