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12.07(一) 、109.12.09(三)基本學科能力測驗 注意事項
考試座位表如附件,請自行參閱~
考試期間手機一律不可隨身攜帶,若經監考人員發現,視為違反考試規則,該科不予計分。
大三:
一、測驗時間及考試科目:共3科,如下:
109年 12月 07日(星期一)
(科目一) 靜力學、動力學、材料力學:15:30PM -17:30PM。
(科目二) 熱力學、流體力學、工程數學:17:40PM-19:40PM。
109年 12月 09日(星期三)
(科目三) 電子學、電路學、自動控制:16:30PM-18:30PM。
二、測驗地點:CE208
三、考試方式:
大三生改採新制,方式如下:
三年級採筆試-開書考方式;大三筆試沒過,大四即進行口試。
P.S:
1.每科目測驗時間120分鐘(考試開始:20分鐘後不得再進場,90分鐘後始可交卷)
2.請關閉所有電子用品(如手機、手錶等),並將隨身物品放置於教室前後處。
3.考試途中,不得擅自離開試場!
※考試期間手機一律不可隨身攜帶,若經監考人員發現,視為違反考試規則,該科不予計分。
※考試期間手機一律不可隨身攜帶,若經監考人員發現,視為違反考試規則,該科不予計分。
※考試期間手機一律不可隨身攜帶,若經監考人員發現,視為違反考試規則,該科不予計分。
大四:
一、測驗時間:109年 12月 07日(星期一)
二、測驗地點:CE210
三、考試科目:共3科,如下:
(科目一) 靜力學、動力學、材料力學:15:30PM -16:40PM。
(科目二) 熱力學、流體力學、工程數學:16:50PM-18:00PM。
(科目三) 電子學、電路學、自動控制:18:10PM-19:20PM。
四、考試方式:
大四生依原方式辦理,考試方式不異動。
P.S:
1.每科目測驗時間70分鐘(考試開始:20分鐘後不得再進場,40分鐘後始可交卷)
2.請關閉所有電子用品(如手機、手錶等),並將隨身物品放置於教室前後處。
3.考試途中,不得擅自離開試場!
※考試期間手機一律不可隨身攜帶,若經監考人員發現,視為違反考試規則,該科不予計分。
※考試期間手機一律不可隨身攜帶,若經監考人員發現,視為違反考試規則,該科不予計分。
※考試期間手機一律不可隨身攜帶,若經監考人員發現,視為違反考試規則,該科不予計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