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08.18(四)110-4基本學科能力測驗座位表及注意事項

111.08.18(四) 基本學科能力測驗 注意事項

考試期間手機一律不可隨身攜帶,若經監考人員發現,視為違反考試規則,該科不予計分。

一、測驗時間:111.08.18(四) 09:30AM~16:20PM

二、測驗地點:CE208

三、考試科目:共3科,如下:(開書考)

111年 08月 18日(四)

(科目一) 靜力學、動力學、材料力學:    09:30AM-11:30AM。

(科目二) 熱力學、流體力學、工程數學: 12:00PM-14:00PM。

(科目三) 電子學、電路學、自動控制:     14:20PM-16:20PM。

1.每科目測驗時間120分鐘(考試開始:20分鐘後不得再進場,90分鐘後始可繳卷)
2.請關閉所有電子用品(如手機、手錶等),並將隨身物品放置於教室前後處。
3.
考試途中,不得擅自離開試場!
4.請自行準備書籍,考試期間一律不可交談、借書。

※考試期間手機一律不可隨身攜帶,若經監考人員發現,視為違反考試規則,該科不予計分。

※考試期間手機一律不可隨身攜帶,若經監考人員發現,視為違反考試規則,該科不予計分。

※考試期間手機一律不可隨身攜帶,若經監考人員發現,視為違反考試規則,該科不予計分。

★請各位同學加油!

💾111.08.18基本能力測驗座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