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學年度大學部學生修讀學、碩士一貫學程(預研生)第二階段申請作業,請於112年1月31日前提出申請

本校「111學年度大學部學生修讀學、碩士一貫學程」第二階段申請作業,為配合碩士甄試報到及下學期修習碩士班課程等事宜,訂於111年11月17日至112年1月31日(第1學期結束)前受理申請,請111學年度應屆畢業生或錄取本校112學年度碩士班甄試完成報到的學生,上網詳閲並下載申請表,於規定期限內提出申請。

一、依本校「大學部學生修讀學、碩士一貫學程辦法」辦理。

二、依本校「學則」第6條第2項規定「碩士生符合入學資格條件者,得依招生簡章內規定,申請提前一學期註冊入學,但其修業規定仍比照原招生學年度之入學新生。」,因此,申請提前於111-2學期入學並完成程序者,不須再申請為預研生。

三、取得預研生資格學生必須於四年級(含)之前取得學士學位,並參加本校碩士班(指取得預研生資格之碩士班)甄試入學或一般入學考試經錄取後,該預研生始正式取得本校碩士班研究生資格。

四、碩士班預備研究生甄選等規定業已公告於教務處網站,其網址111學年度預研生第二階段申請作業,請學生於規定時程內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