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12.11、12基本能力測驗座位表

考試期間手機一律不可隨身攜帶,若經監考人員發現,視為違反考試規則,該科不予計分。

一、測驗時間:

112.12.11(一)15:30PM~19:40PM

112.12.12(二)17:40PM~19:40PM

二、測驗地點:CE208、CE210

三、考試科目:共3科,如下:

1121211()

(科目一) 靜力學、動力學、材料力學:15:30PM~17:30PM。

(科目二) 熱力學、流體力學、工程數學:17:40PM~19:40PM。

1121212(二)

(科目三) 電子學、電路學、自動控制:17:40PM~19:40PM。

若於考試期間,違反下列規定,經監考人員發現,該科不予計分。
1.
每科目測驗時間120分鐘(考試開始:20分鐘後不得再進場,90分鐘後始可繳卷)
2.請關閉所有電子用品(如手機、手錶等),並將隨身物品放置於教室前後處。
3.考試途中,不得擅自離開試場!
4.考試期間手機一律不可隨身攜帶。
5.請自行準備書籍,考試期間一律不可交談、借書。

★請各位同學加油!

如對於座位表有疑問,請11/29(三)17:00前,洽分機74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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